家长朋友:
您好!一年一次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《基本医疗补充保险》(此项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和住院补助的内容,添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有意外伤害的空白)缴费开始了。
具体缴费须知:
一、没有办理过的儿童,园内建议您给幼儿参保(35元),本次附加商业保险《基本医疗补充保险》(意外及住院)80元,共计:115元。(幼儿园可代办)
如办理医保及意外保险的儿童(新办理的幼儿)需带以下证件:
1、 幼儿本人彩色照片1寸1张。
2、 户口主页及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(外地户口可以办理)。
3、 代办人(法律监护人)身份证复印件(正、反面)1份及电话号码。
4、 医保卡费、医保缴费及意外保险,共计115元。
二、已办理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儿童,2010年度医保还没交费(30元),本次附加商业保险《基本医疗补充保险》(意外及住院)80元,共计:110元。如已交费儿童,本次附加《基本医疗补充保险》(意外及住院)80元。(幼儿园可代办)
如办理意外险的儿童(已办理过医保卡的幼儿)需带以下证件:
1、幼儿本人医保卡复印件1份。
2、代办人(法律监护人)身份证复印件(正、反面)1份及电话号码。
3、医保缴费及意外险,共计110元。
三、2009年已办理过此险的幼儿不需要交以上证件,直接续交费用110元,如不交费保单9月1日自动终止。 截止日期2010年9月8日,过期不补办。
新太阳幼儿园 2010-8-31